一池碧波映少年,学泳强体护平安。为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游泳教育工作部署,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把游泳技能教学与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度融合,补齐中小学生水上自救能力短板,筑牢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线,我市正式启动中小学游泳教育试点工作,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探索可复制推广的中小学游泳教育新模式。
根据市教体卫艺〔2026〕20号文件,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桂林市中小学游泳教育试点实施方案》,选取七星区樟木小学作为全市首个游泳教育试点学校,试点面向小学三至四年级学生开展,试点周期为1学年,自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实施,待试点总结优化后逐步向全市中小学推广。该方案对标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将游泳教学、防溺水、自救施救知识纳入课堂,推动体教融合走深走实,切实降低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率,助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10月30日,樟木小学三年级40名学生走进桂林市游泳馆,开展游泳实操课堂,标志试点教学从方案部署转入课堂实践阶段。课堂开始前,授课教师带领学生完成全套陆上热身,逐项落实课前安全排查,明确入水安全纪律。课堂实行分层教学,将学生划分为零基础、具备一定水性两个组别因材施教,授课教师示范蛙泳换气、蹬腿等技术要点,现场及时纠正动作。教学过程中,课堂兼顾技能训练与生命安全教育,穿插水域风险识别、落水自救实操演练,讲解互助施救、基础心肺复苏相关知识,做到“学游泳、会避险、懂自救”两不误。


“安全是水上课堂不可逾越的底线。”本次游泳教学构建起严密安全管护体系,实行岸上定点看护、水中流动巡视双重值守机制。由市体育局统筹调配持证游泳教练、救生人员,试点学校遴选有游泳基础的体育教师跟班辅助教学,课前做好场地、水质、器材隐患排查,落实课前点名、课中监护、课后清点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排查机制,对心脏病、哮喘、皮肤病等不适宜游泳的学生执行免修、缓修登记制度,课程坚持学生自愿参与原则,全方位守住教学安全关口。市教育局、七星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到教学现场观摩指导,充分肯定游泳与防溺水融合的教学模式,勉励学校持续抓实水上安全教育,让学生习得游泳本领,树立珍爱生命安全意识。


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试点学校需结合学情、场地条件制定本校实施细则,完成备案后组织教学,采用“校内课堂+专项实训”“理论授课+实操训练”模式,依托课后服务、体育课开展教学。课程遵循“先安全、后技能,先理论、后实操”原则,教学内容涵盖游泳安全常识、溺水自救、基础泳姿训练等,为每一名学生建立游泳技能档案,记录学习进度、考核结果,力争试点学生熟练掌握至少一项游泳自救技能。同时建立“校内体育教师+专业游泳教练+专职安全人员”师资队伍,通过驻点带教、跟班实训的传帮带模式,开展体育教师专项培训,提升教师游泳教学、应急处置能力,夯实游泳教育师资根基。
据了解,我市成立中小学游泳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学校主体、部门监管、全程管控”安全责任体系。整个试点工作分为部署筹备、实施开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市区两级教育、体育部门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待试点结束后,全面梳理成效、查摆问题,提炼形成可推广的游泳教育运行模式,为全市中小学普及游泳教育提供实践经验,推动我市学校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
初审:七星区教育局
复审:梁天意 陈烨妮
终审:周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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