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
情况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精神,近期我市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2025年12月31日前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办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备案,总公司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劳务派遣分支单位。
(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025年12月31日前已失效,但2025年期间持有许可证10个月以上的劳动派遣单位。
二、年检时间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三、年检程序
(一)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纸质年检材料并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1、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书面报告1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劳务派遣业务开展情况、财务营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桂林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情况报告表(附件1)。
3、营业执照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核验后带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劳动派遣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后,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抽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年检,年检情况将通过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予以公布;各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进行信用等级自我评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对年检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本区域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本级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已备案的劳务派遣分支单位)要在截止之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已备案的劳务派遣分支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开展年检工作,5月8日前报送《桂林市劳务派遣单位审查意见汇总表》(附件2)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报送相关表格样式可以登录我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rsj.guilin.gov.cn/。
(三)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实填报信息、盖章后提交年检资料,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县(市、区)上报汇总材料和市级劳务派遣单位上报材料视情况予以实地抽检;对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逾期不提交(填报)年检资料的,一律按年检不合格予以公布。
(四)各县(市、区)要加强本区域内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劳务派遣劳动者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对劳务派遣的用工数量超过企业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介入,组织约谈,督促整改。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南楼419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人:张丹瑞,联系电话:2809928,邮箱:rsjldgxk@guilin.gov.cn。
附件:1.桂林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情况报告表
2.桂林市劳务派遣单位审查意见汇总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