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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林市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24 6.5k 阅读 175 点赞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桂林市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社发〔20211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桂林市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624


桂林市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1号)精神,桂林市被选定为全国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60个城市之一。为确保按时按量、高效优质地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社区直报调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劳动关系调整和人才强国战略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摸清城乡居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服务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开展此次统计调查工作。

二、调查时间

调查实施时间为202194日—10日,调查时点为9324时整。

三、调查内容

城乡居民在创业就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工时、休假、劳动收入、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调查问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及有关文件下载网址为:http//www.mohrss.gov.cn/tjdc/sqzbdc/

四、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范围在全市抽取80个村级区域(城镇的社区、乡村的行政村)进行。调查对象为调查城乡住户及其居民。

五、调查方法

采用三阶段抽样调查的方法。

第一阶段,根据全市城镇、乡村常住人口规模抽样确定各县区调查的城镇、乡村数量。

第二阶段,根据中选概率与常住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方法分别抽取社区(城镇)、村(乡村)参加调查。

第三阶段,在参加调查的社区、村采用等距抽样方法从全部住户中抽取20户以上居民进行调查(每个社区、村调查居民数不少于56人)。

六、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城乡居民问卷由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的工作人员入户访谈,填写并审核调查问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查筹备和组织实施期间,各县(市、区)仍有防控要求的,应遵守当地防控规定,做好调查人员防护工作。

七、调查组织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调查工作机构,专门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韦文周党组书记、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副组长:欧阳凯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唐小龙局办公室主任

规划财务科科长

莫明佼就业促进科科长

吴政鸿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秦英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毛建军养老保险科科长

孙勇富劳动关系科科长

郭金宝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任:欧阳凯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副主任:钟规划财务科科长(兼)

3.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负责此次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规定方法抽取调查村级区域及住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调查问卷、录入软件,对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培训和数据录入培训;印制和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填报调查所需辅助材料;对本市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撰写调查分析报告。

(二)各县(市、区)负责实施入户调查、回收和审核城镇居民调查问卷,被抽中的社区、村委做好配合协作工作。

(三)各县(市、区)负责住户居民问卷录入和数据上传工作。

(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验收调查数据之后1个月内,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保存住户居民问卷,保存三年之后销毁。

八、调查时间安排

(一)2021630日前成立调查工作机构,制定我市调查实施方案;

(二)2021730日前按规定的方法抽取需要调查的村级区域;

(三)202193日前,全面动员、部署、启动,开展调查培训;

(四)202194日-10日,实施入户调查,根据实际回答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五)2021924日前,各县(市、区)回收、审核调查问卷,抽取部分问卷进行回访,录入并上报调查数据;

(六)202111月底前,完成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调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调查,调查结果将成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的依据。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必高度重视,要参照成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地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经费管理。为顺利推进调查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调查任务量向各县(市、区)拨付调查工作经费,开展调查要依法向调查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向调查对象发放纪念品,以调动积极性,提高调查质量。劳动报酬发放对象为承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问卷首页签字的调查员、审核人员、回访人员以及承担调查数据录入上报工作的人员。

(三)加强上下沟通。为便于联络,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1名调查工作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并于715日前将联络人名单(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人:钟华

联系电话:0773-2899896 18978338578(局规划财务科)

真:0773-2823947   电子邮箱:rsjghcwk@guilin.gov.cn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联络表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联络表



总负责人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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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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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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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