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高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人社发〔2020〕40号
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市“六稳六保”工作,解决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问题,经研究,决定提高2020年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属五城区(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人·年(166元/人·月)调整为3600元/人·年(300元/人·月)。原已申报的人员不再另行提供材料,经办机构将按差额直接拨付至原已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各城区要加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扶持精准度,拓宽政策受众面,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三、各城区要严格对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各项业务经办对象范围和申请条件,对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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