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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

2022/04/01 5.7k 阅读 354 点赞

为有效预防尧山、龙泉林区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为尧山、龙泉林区“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尧山、龙泉林区范围包括: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委;叠彩区大河乡尧山村委、潘家村委、上阳家村委、新民村委、群力村委、四联村委、桂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灵川县灵田镇东田村委西岸村、上阳家村和下阳家村,力水村委尧山田村、力背村、上力村、下力村和花江村,灵川镇王家村委社山村、梅田村、三百源村和茅坪村;临桂区临桂镇二塘村委南村、岭脚底村;象山区二塘乡万福村委黄村、唐家湾村、上沙河村、下沙河村;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委龙泉村、李家村、夏家村。

三、戒严期间,尧山、龙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违反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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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