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2021年中元节禁燃祭祀品的通告

2021/08/17 1.9w 阅读 238 点赞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中元节焚烧香蜡纸及燃放孔明灯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021年中元节禁燃祭祀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元节期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22日),在六城区及灵川县八里街片区范围内严禁焚烧香蜡纸、纸钱等祭祀品,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中元节期间,六城区及灵川县八里街片区范围内因擅自焚烧香蜡纸、纸钱或者销售、燃放孔明灯等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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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