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灵川县公安局八里街派出所
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夯实以派出所建设为重点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灵川县公安局积极开展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创建活动。其中,八里街派出所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过程中,落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到位,近三年来派出所辖区没有出现矛盾上交,群众上访事件。拟推荐八里街派出所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公示期为7日,即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来人、来电或来信(请署实名及联系方式)向灵川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反映(电话:政工室:0773-6822042,邮编541299)
灵川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