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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绍千带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021/07/14 3.9k 阅读 328 点赞

    为切实做好“七一”建党100周年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迅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驶员、车辆动态监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1日下午,兴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绍千带领县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源头管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广西灵渠交通投资公司兴安公交公司、兴安汽车总站等客运企业,现场听取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通过查阅台账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车辆GPS及视频实时监控系统运行、驾驶人资质、违法行为纠正提醒、车辆年检等情况及各项措施落实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安全带正常使用和随车配备的灭火器械情况、动态监控违法数据报送。通报了近期各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漏洞,确保行车期间驾驶人遵法守法。同时,针对汽车总站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刘绍千副县长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稳定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住驾驶人招聘与教育管理关、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与定期检验关和GPS监控值守与违法违规运行提醒关;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驾驶人及车辆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对客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的企业驾驶人和车辆台账信息,加强驾驶人安全培训,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经过此次检查,客运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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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