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感受到了来自家乡的温暖。这下房子可以正常过户了。”4月12日,远在千里之外的珠海居住的陈女士,通过电话向资源县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表达民警为其办理身份认证事宜的感激之情,“要是自己回来也不知道从哪里查起,哪曾想一个电话你们(民警)就全帮我解决了。”陈女士在电话里激动地说到。
4月9日上午,人口管理大队接到一个从珠海打来的求助电话,电话那头的人称,自己在珠海买的房子现急于过户,因为之前的身份证信息与现在的身份信息有出入,导致无法过户,不知道资源警方能不能帮她做一个身份认证。
经民警耐心询问后得知,电话那头的人叫陈某娥,是资源县梅溪籍人士,于上世纪80年代在桂林上学时户口由资源迁往学校,1987年以在校地址办理了身份证。在1989年毕业后从学校迁回工作地----资源瓜里乡,并重新办理了资源籍身份证。上世纪90年代,陈女士因工作需要调动至广东珠海,并在当地买房。买房时,陈女士发现在桂林上学期间办理的身份证尚未过期,便用该身份证办理登记了房产信息。2012年,陈女士又将资源籍户口迁至珠海。
近期,陈女士要将之前买的房子过户,却因为现在的身份证信息(广东珠海籍)明显与之前买房时的身份信息不符,导致在房产过户时无法通过。而陈女士户口经多次迁移,当地警方也无法提供其身份证明,需要陈女士到之前户籍管辖地警方开据证明。陈女士便抱着尝试的心态打电话向资源公安求助,帮忙解决身份认证问题。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在陈女士咨询是否需要本人回来时,唐警官本着便民利民用心服务的态度,想到陈女士远在千里之外,来回一趟不容易,秉承“心耕户政,情暖百姓”的户政民警的情怀和担当,便回复她先由警方确认信息,要是能查询到吻合的信息就第一时间帮她办理,出具证明。
时间跨度35年,陈女士第一张身份证办理点也不在辖区内,查询难度是显而易见的。唐警官首先联系了陈女士所在户籍地瓜里乡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积极配合下,找到了当时陈女士当时将户口从桂林迁回资源的证明材料,确认了陈女士身份。唐警官又赶紧联系陈女士在桂林上学时办理身份证所在地秀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在表明意向后,秀峰警方也给予了大力配合。35年前人口信息登记办理没有实现网络化,只能从一册册的档案信息里翻找。经秀峰警方细致查找,终于找到了1987年陈女士在当地办理身份证的信息登记档案,在唐警官与秀峰警方信息比对后,确认了两个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同一人。
4月12日,一封装有陈女士身份信息证明的材料通过邮递的方式寄至珠海。事后,陈女士打电话向唐警官表示道谢,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