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州县公安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桂政法[2014]33号)规定,对今年以来办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摸底,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为一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多方协调尽快将司法救助资金共计十七万元发放到位。 司法救助是贯彻执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给予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能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这次被救助的对象既有贫困户,也有残疾人,这是全州县公安局秉承执法为民理念,助力脱贫攻坚,关爱残疾人的具体实践。通过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既彰显了公安机关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也体现了对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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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公安局为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2020/11/29 2.0k 阅读 42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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