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阳一男子因非法买卖、运输废旧铅蓄电池被灌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违法人李某发成为灌阳县首例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废旧电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水平,增强社会治安掌控和防范能力,新街派出所对辖区厂矿企业进行排查走访。8月10日,民警在新街镇西山坪工业区巡查时,当场查获李某在无运输危险物品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废旧电瓶)。民警依法将李某发传唤至新街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人李某如实陈述其准备非法运输数百个废旧电瓶至桂林市贩卖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灌阳警方以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对涉案违法人员李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据了解,废弃的铅蓄电池和废旧机油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危险物质,运输危爆物品必须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司机需要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广大市民接触废旧机油和废弃铅蓄电池必须严格依法按照规定进行,非法运输、买卖危险物质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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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首例】男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废旧电瓶)被行拘
2020/08/27 6.9k 阅读 34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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