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龙胜县医保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清廉医保”建设,严格落实“三个明确”,组织考核小组于3月13日至23日,对县内6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医疗服务质量年度综合考核,准确把握定点医药机构履职践诺、服务群众质效,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质量。
一是明确职责。坚持党政班子主体责任,依托党建,转化业务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考核方案,细化分工。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小组,抽调13人组建专班队伍开展考核工作。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考核职责,准确掌握年度考核标准,明确考核责任目标,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明确分工。坚持责任到人,问责到人,明确考核责任分工,职责压紧压实。考核小组分为医疗保险基础管理、就医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社会监督等7个小组。为确保专项考核有序进行,县局加强考核准备工作培训,逐项分解考核细则,强化小组成员履职意识,熟练掌握各自负责考核内容,确保考核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当好人民的“检查官”,把好医疗服务的“考核官”。
三是明确考核重点。坚持对标对表,明确考核重点,考核采取第三方数据分析和医保工作人员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就医服务管理认可度和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并结合日常考核确定年终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的除全额扣除质量保证金不予拨付外并依据《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直至取消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为保障参保群众合法利益筑牢“考核线”。
医疗服务质量年终考核对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龙胜县医保局将不断提升职能,持续在加强基金监管、待遇保障、经办服务等方面工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龙胜县医保局 蒲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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