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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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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莫慌
来来来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新规了解一下
国家帮你省钱了
preface
前言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帮助参保人员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从2023年2月1日起,百色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下文简称“大额补助”)又有新调整,快来看看,与您有关!

正文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开缴纳),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在每个参保年第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此次政策调整,并没有增加个人缴费负担,但保障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本次大额补助主要调整四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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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增加了"二次报销"
明确参保人员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实际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的“二次报销”比例,即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由个人自付的部分,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中再支付35%。 计算公式: (1)基本医疗报销=甲类×报销比例+乙类×报销比例+丙1类×报销比例+丙2类×报销比例-统筹基金起付线+符合基金支付的床位费; (2)大额医疗补助=(甲类×个人负担比例+乙类×个人负担比例+丙1类×个人负担比例+丙2类×个人负担比例)*0.35 举个例子: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院住院的总费用为10000 元,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报销7000 元,个人负担3000元,个人负担部分中有2800元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这部分费用再从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资金中报销35%,即980元。也就是说,在调整前这位参保人员的这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70 %,调整后实际报销比例为80 %,足足提高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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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对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实际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提高了原来的的报销比例。
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实际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部分,根据医疗费用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的不同,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中分类,提高了原来的报销比例。同时,参照《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明确异地就医备案和不备案的支付标准。 报销比例如下表: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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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确3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保障标准
对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3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其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实际支付限额、符合病种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支付标准,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中继续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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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提高年度支付限额
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年度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提高了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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