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医疗保障局紧盯医保基金监管履职尽责,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坚决落实“五个”强化,确保“五个”到位,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基金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组织保障到位。为加强医疗保险工作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结合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实际,制定了《兴安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各环节间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坚持治理医药服务领域违规乱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二、强化宣传引导,政策宣传到位。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参保群众反欺诈意识,县医疗保障局每年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乡镇,加强政策宣讲,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采用张贴横幅、大屏幕滚动播放欺诈骗保宣传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解答、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宣传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相关内容,现场宣讲最新出台的医保监管政策法规。通过宣讲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的认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震慑欺诈骗保的不良行为。
三、强化队伍建设,履职能力到位。兴安县医疗保障局注重加强专业医保监管队伍建设,多次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医保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会,通过学习业务和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做好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局、桂林市局完成医保基金监管检查任务;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了履职能力和监管职责,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四、强化警示教育,从严监管到位。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整改、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宣传引导、违规处罚等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全县所有医药机构进行现场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医疗文书与票据、医保电子系统查询、挂床住院、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进销存数量、医嘱与收费明细等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定点零售药店则主要通过现场检查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是否存在违规行为。2022年,行政处罚村卫生室1家,查处冒名就医1人,通报批评医药机构2家,暂停服务协议2家,责令整改123家,全年共拒付、追回医保基金900多万元;奖励举报1人,奖励资金500元。通过强化基金监管工作,有效避免了医保基金的流失。
五、强化服务意识,社会监督到位。创新医疗保障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面向全县公开聘请了4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方位义务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助力实现医保监督管理的社会化,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共治,推进医疗保障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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