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2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2019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以及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组织了学习,党组书记、局长罗静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并开展针对性研究,切实推动工作准确、快速、有效落实。二是今年以来,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带机关理论学习已分别组织8次、12次学习,学习内容既包括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涉及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三是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基金财务运行分析,建立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分析制度。自2019年上半年开始每季度对全市各险种基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体处于安全运行范围。四是建立完善基金监管法治体系,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并下发系列依法行政制度,并组织开展了1个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和2个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规范举报线索案件查处和反馈流程;同时,向社会公开选聘义务监督员19名,加强社会监督。六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提升基金监管良好氛围,经常性组织基金监管行政人员、经办稽核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义务监督员的全员培训,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和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七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机构参与全市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提升监管专业性、精准性和效益性。八是医保中心2020年6月成立以来,每年按照规定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年度考核工作,2020年度考核已完成,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一并进行。九是向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下发《关于转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1〕20号),在开展市本级监督检查评估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下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评估。十是制定《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强化行风建设意识,全面梳理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让服务更加透明高效,让群众办事更加舒心顺心。十一是优化简化25项经办流程。对“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等25项业务的办事流程及收件材料进行简化,明确28个子事项办结时限。十二是制定下发《2021年桂林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1〕25号),有序推进对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约束各经办机构严格按政策、按规定办业务,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十三是加大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并发放《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材料及手续》宣传折页等,告知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的条件、流程、所需资料等;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新生儿在院预参保,新生儿家庭报销时间由过去最长的60天缩短至2天。十四是完善设施设备方便群众办事。在医保服务大厅配备便民复印机、自助服务机、公共充电宝、公共电脑等,并推出“中午不午休、专岗办业务”服务机制,午休时间可正常办理业务。
问题2:决策出现失误,调高大病保险起付线,损害了群众利益和医保部门公信力。
整改落实情况:为切实高标准整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事项,局党组就医保信息系统提取补差数据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去函请求协调广西医保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公司——银海久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措施提供相关医保数据。目前,应补尽补人数已完成83.8%,补差金额进度达81.3%,剩余补差人数及补差金额正在全力推进中。自2021年1月1日起,桂林市已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政策。
问题3:推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滞后,参保群众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补差工作。经核实,38人次不符合补差条件,其余158人均已补差到位。二是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力度。反馈中指出的7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同时对其他符合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均已接入。
问题4:基金监管方式陈旧,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建设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公司就进一步完善智能监控功能的协调,确保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另外,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统一部署,按规定实现“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子系统”上线运行。
问题5:对欺诈骗保行为查处不够有力,震慑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同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2019年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查处的违规费用897.89万元已全部追回。二是全面开展2020年度第三方专项检查违规费用追回工作,行政处罚1起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下一步,我局将对未清退完的定点医疗机构加大催缴力度,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足额清退违规费用。三是按照《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大与公安、财政、审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确保形成多部门协同、多渠道打击的医保基金监管格局,以及“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零容忍”高压态势。
问题6:解决职工大病救助基金亏损问题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我市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连续亏损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于8月10日印发施行,科学、合理地明确了我市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筹资标准、筹资组成、起付线等,确保我市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可持续发展。
问题7:落实机构改革政策不到位,医保便民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五城区人民政府发出工作函,进一步明确各城区分局的工作职责以及五城区人民政府依据市编〔2019〕157、158、159、160、161号文件承接并开展医保经办工作的责任。二是截至目前,五城区的政府服务中心以及平山街道办事处、二塘乡综合服务中心、叠彩街道办事处、北门街道办事处、大河乡综合服务中心、穿山街道办事处、朝阳乡综合服务中心、华侨农场综合服务中心、草坪乡综合服务中心、大埠乡综合服务中心、柘木镇综合服务中心、雁山镇综合服务中心均开设医保办事窗口,正常办理医保业务。三是根据医保经办工作需要,正在开展医疗保障工作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
问题8:党组在议大事、抓落实上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对照2019年4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市组通字〔2020〕65号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加大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精神、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年初以来先后召开20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并研究上级重要文件精神8次42份,涉及重大经费开支6次共计1580624元,“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应议尽议”。三是医保信息系统内已完成“三目”管理初核、复核设置。四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医保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目”标准化管理工作。
问题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尤其是重点章节、重点内容、重点要求等。二是坚持定期会议研究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分别于3月29日、6月25日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研究,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标准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具体举措。三是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21年3月8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议会上,6名领导班子成员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报告。四是制定完善了系列网络舆情工作制度。五是快速高效处置网络舆情。针对2021年7月29日桂林人论坛上的涉医保舆情,主动联系当事人,采取有效举措,最终妥善解决诉求。
问题10: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压力传导递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二是制定《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三是坚持每季度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全部报告了个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五是组织二层单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问题11:制度建设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3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19年3月以来试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总结、梳理和整合,最终形成47项,其中党内规章制度24项、行政规章制度23项,2021年3月22日、4月21日分别以党内文件和行政文件的形式下发。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8项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方面的制度。
问题12:干部管理监督不严,未严格按规定对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规定》,对科级及以下人员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并登记造册,目前已按要求集中保管科级及以下人员证照。
问题13: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列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监督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3次,监督“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二是完善制度。2021年6月17日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印发《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沟通会商机制》,就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通过制度机制保持畅通渠道。三是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现场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推动市医保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五是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召开纪检组、监督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监督重点、难点,学习纪检监察法规政策,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会同市委组织部指导市医保局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廉政鉴定、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强化了走上新工作岗位的12名干部和6名职级晋升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市医保局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六是在鼎晟大厦4楼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和13楼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监控摄像头不能监控处设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页首页公布纪检监察举报方式。七是对纪检监察组受理的两件有关市医疗保障局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问题,于2021年5月24日组织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纪检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八是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存在的问题分别与纪检监察组3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提出改进工作具体要求。
问题14:执行财经制度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财务规定已完善资金使用通知、培训通知、培训协议等报账凭证资料。二是购买的5台执法记录仪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编号TY2019000192、TY2019000193、TY2019000194、TY2019000195、TY2019000196)。三是按规定将须退还的792元缴入桂林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桂林市中心支库。
问题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7月22日,根据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安排,主要领导等21名党员参加了会议,未能参加会议的3名同志说明了请假原因并提交了书面对照检视材料,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一督导组到会指导;二是党小组长每季度对党员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分别给予“好、较好、一般、差”等次评价。三是2021年2月8日党员大会上通报了2020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四是在2020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均围绕检视重点进行了问题检视。
问题16: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市医保中心成立党支部,并定期会议听取医保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加大对医保中心党支部建设的督导力度,采取现场检查、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实地了解医保中心党支部工作情况,医保中心党支部顺利通过四星级党建品牌核验。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先后列席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12次党组会议。四是2021年1月14日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选举、2021年3月10日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委员会选举,均已按要求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问题17: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医保中心党支部全部党员组织关系已接转完成。二是2021年4月20日市医保中心党支部会议、2021年4月29日市医保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同意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021年5月20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正式批复。
问题18:党费管理、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的标准、使用的范围、检查通报的时间要求等。二是组织学习《桂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已开立“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专用存款账户。四是2021年6月7日,在全局党员大会上通报了2019年、2020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是市医保局机关党支部和市医保中心党支部按月收取党费,并将收取的党费及时足额上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费专户。
问题1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的学习。二是今年以来开展的3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提拔使用和职级晋升的13名干部,均已按照“凡提四必”工作要求落实。三是严格按规定制作民主推荐干部名册。四是严格执行公示时间相关规定。
问题20:部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填写不正确;个别档案整理材料分类不正确;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加盖单位公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理的全部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按要求共落实38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初审人、复审人签字并落审核时间的要求。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理的57本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并按照最新的分类要求对4本人事档案进行了整改。三是全面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进行整改,机构改革转隶干部制作年度考核简表36份,已均规定存入个人档案。四是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相关的登记统计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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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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