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业保险机构:
为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拓宽“桂林惠民保”参保覆盖面,构建我市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结合2023年产品特点,拟对2024年“桂林惠民保”承保方案等事宜做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具有服务医疗保障事业的热忱,自愿参与“桂林惠民保”承保,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商业保险机构日常管理和运营可覆盖全市各县域范围;
(二)具备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健康保险,本级机构或上级机构有丰富的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经验;
(三)总公司具有完善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销售及服务等市场运作经验;
(四)承办的商业机构不得存在如下情形:两年内健康保险业务被责令停产停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被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各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对照上述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填写《“桂林惠民保”承保共保体报名表》(见附件),参与2023年“桂林惠民保”的共保体机构,只需报送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预计销售人数和对上述四点条件未发生其他情形的承诺,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6日16:00前,将纸质版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七份送至桂林医疗保障发展促进会(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8号,电话:3285002),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可到桂林医疗保障发展促进会查阅“桂林惠民保”方案等拟调整内容。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刘萌,电话:2813696。
附件:“桂林惠民保”承保共保体报名表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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