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桂教办〔2022〕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和服务质量,为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家长免费提供信息化平台自主选用购买校服,助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5月9日上午,桂林市教育局举办桂林市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操作使用业务培训会,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装备管理部部长袁源、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吴东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利用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开展校服选用采购管理,是创新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校服征订阳光操作的重要途径,是方便家长选用购买、促进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载体;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台”的使用,要不断增强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将运用“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作为构建校服管理体系、提高校服管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为开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信息化管理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从2023年5月起,全市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开展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要通过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纳入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校服选用采购流程,落实校服选用购买“九大规范流程”“三种校服选用采购模式”,结合“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加强校服选用购买监督检查,桂林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中心要承担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负责部门和专门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积极运用“桂林市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对校服选用标准、采购流程、检查验收、售后服务、存档备案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将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会上,桂林市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服务方为与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市直学校和城区教育局校服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培训会,在平台正式启用前,平台服务方将分批次到各县(市、区)教育局为当地校服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平台管理具体操作人员、学校“平台”管理人员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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