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氛围,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我局在全市社会组织中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评估工作,经过社会组织自我评估、第三方机构监督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等环节,评估相关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评估确定 4A级社会组织2家,分别为:桂林市蓝天救援服务中心、桂林市博爱社工服务中心。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希望通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和成绩,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积极作用,为推进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桂林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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