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接待了一对特殊的新人,女方是一名聋哑的多重一级残疾人,听力丧失,不识字,家人文化不高,无法与其沟通办证程序中的相关问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员面对这对年轻的伴侣,无法依程序问询个人意愿和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多年来从未遇见这样棘手的情况。县民政局立即向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市民政局本着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困、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的思想,在了解到永福县既没有公证处、也没有哑语老师的情况后,多次联系市聋哑学校,得到了校方领导的热心协助。
8月16日,市民政局安排业务人员与市聋哑学校的哑语老师一同前往永福县民政局协助为这对新人办理婚姻登记。“请问双方是自愿结婚吗?”按照法规,婚姻登记员逐条询问了双方的个人信息、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结婚意愿,哑语老师在一旁协助与当事人交流。登记员确认相关信息后,哑语老师帮助女方了解并填写了《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女方慎重的签名并按上手印。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与这位特殊的对象反复确认相关程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员终于为这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他们成为了一对合法夫妻!拿到崭新的结婚证,两位新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男方时刻细心呵护着已有身孕的女方,这一幕也感动了现场的所有人,纷纷为他们送上祝福。“……祝贺你们!”通过哑语老师的翻译,市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双方家属向两位新人送上了衷心的祝福,喜笑颜开的两位新人向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工作要求双方必须能够表达自愿结婚的意愿,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可登记。这次民政部门为聋哑残障人士维护婚姻权益的案例,为今后工作中遇到同类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办法,也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政部门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李艳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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