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融媒体发展研究会:
经调查,你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会对上述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住建大厦北楼3-5层
联系部门: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3-2812896
桂林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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