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有关行政单位、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员会,社工服务机构,持证社工: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民规〔2019〕8号)《桂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日—30日,桂林市民政局委托桂林市社会工作促进服务中心开展了2022年度桂林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共计收到各单位71场自办培训申报材料,71场培训均认定合格,累计提供继续教育学时224.5小时。评审合格的培训课程名单详见《2022年度桂林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评审结果表》。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2月1日-2月9日)如有异议,请据实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文薇,电话:0773-2868886,15977339528。
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度桂林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评审结
果表
2022年度桂林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评审结果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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