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1日至5月30日开展了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年检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392家社会团体、2021年6月30日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3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703个社会组织。根据年检结果,我市实际参检社会组织468家,未参检235家,年检率66.4%,年检结论合格的454家、基本合格的12家、不合格的2家,年检合格率(含合格、基本合格两种年检结论)99.5%,具体名单附后。
按照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论是登记管理机关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视同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进行处理;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按我局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否则视同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进行处理;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结论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社会组织评估定级。请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做好整改工作,并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推动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结论公示名单
桂林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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