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桂林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了一名由象山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民警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小婷(化名)。经了解,小婷刚满16岁,目前还是初三在读学生,但正处叛逆期的她,用离家出走的方式来对抗家长。未保科立即与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对接,在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安排专车将孩子护送回家,并将其转介至当地社工服务站,以便共同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源头稳固工作。
小婷虽然回家了,但未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始终牵挂着她,当大家准备到小婷家进行回访服务时,却被告知她又独自离家了。得知情况后,社工多次电话、短信联系小婷,希望了解到她目前具体情况,确保人身安全。经过多番耐心疏导,5月17日上午,小婷主动联系未保中心,表示目前正在桂林市区。在社工的耐心劝导下,小婷终于说出了所在位置,未保中心又一次把她接回了站里。
儿童受助房内,情绪稳定下来的小婷终于对社工打开了心扉。社工发现,除了小婷自身因素外,她的原生家庭是造成其叛逆行为的重要原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对其缺少关爱,加上在学校和家中缺少玩伴,缺乏倾诉对象,造成其内心孤独;父母文化程度低,教养方式简单粗暴,缺少有效交流沟通,导致亲子关系紧张。
针对孩子存在的问题,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制定了对小婷后续服务工作的开展方向:一是继续与小婷保持联系,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对其家庭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5月20日,小婷回家了,但跟踪服务工作还在继续。
新《未保法》的正式实施,完善了家庭监护制度,规定了父母作为监护人应积极作为的内容,特别提到了不仅要为孩子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也要关注孩子心理状况与情感需求,明确了“监护人的职责不仅是养育,更要有精神上的陪伴,情感上的关爱等”。
近年来,桂林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不仅立足本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各项日常救助管理工作,还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职责范围,强化未成年人流浪源头预防及综合治理工作,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重点,协同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对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防止出现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现象。今后,市未保中心将继续与当地民政部门保持联系,链接政府、学校、社会等部门资源,共同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助力孩子成长。针对孩子家庭监护缺失的问题,也将积极与孩子父母沟通,与当地政府部门一同督促其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父母监护能力、教育方式的指导,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桂林市救助管理站 申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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