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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新增部分药品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2025/02/12 5.9k 阅读 488 点赞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新增部分药品纳入门诊

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桂医保规〔2025〕1号

各市医保局,自治区医保中心、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为保障我区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精神,我局经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将部分药品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0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医保局反映。


附件:新增药品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