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桂林市“养老+社工+慈善”融合发展促进项目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桂林市“养老+社工+慈善”融合发展促进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民政服务体系,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决定购买相关服务项目,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桂林市“养老+社工+慈善”融合发展促进项目。
二、实施地点
桂林市全市范围。
三、服务期及对象
服务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
四、项目预算
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五、服务内容
(一)突出党建引领:建立以党员为核心的民政服务队伍。指导项目承接机构开展党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养老机构、善行驿站项目承接机构成立党支部,进行党员志愿者培养等工作。
(二)建立一个中心:建立全市民政服务站促进服务中心,对全市乡镇民政服务站发展进行指导督促,重点指导县(市、区)培育一批“乡镇敬老院、民政服务站、善行驿站”融合发展试点。
(三)建立一套规范化服务体系:研发一套服务体系及评估体系,规范乡镇(街道) 民政服务站的运营,引导乡镇依托村(社区)将专业服务下沉到村(社区)。为乡镇(街道) 民政服务站项目承接机构提供支持。为各县(市、区)项目承接机构和服务站工作人员提供督导、培训等支持,提升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规范化、专业化程度。
(四)开展一项创新工作:探索建立“养老+社工+慈善”的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利用社工专业技能和志愿者的人力优势有机结合,开放促进民政养老、慈善服务水平提升。
(五)推动两项任务:2026年底,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善行驿站”覆盖率达到70%;培育社区“慈善互助社”。
六、服务单位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三)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七、资料提交
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利润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有意承接服务方需提供实施项目相关资料,密封并提交一式两份,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后于2026年3月28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lsmzjylk@guilin.gov.cn,邮件主题统一为:《桂林市养老慈善促进服务项目》+单位名称”。
八、联系方式
单位:桂林市民政局
联系人:蒋勇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503室
电话:0773-2868886
邮编:54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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