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桂林市民政局决定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送有关部门初审或备案、上传有关页面、提交纸质年检材料等。我局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须知
桂林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
抄送:市委社会工作部、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附件
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4年度检查须知
一、年检对象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慈善组织除外);
(二)2024年6月30日前在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和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八)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检材料填报要求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参检单位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填写提交、初审或备案、上传相关页面。
(一)网上填报年检材料
2025年5月31日前,参检单位在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首页“我要办—广西社会组织日常事务平台”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点击菜单栏“网上年检系统”(首次参检单位须先注册“法人登陆”方可登陆系统)在线填报《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须在线上传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2024年评估为5A、4A等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在线上上传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在线上传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
(二)报有关部门初审或备案
2025年6月15日前,参检单位打印已通过审核的《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送有关部门初审或备案。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签字盖章的《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送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将签字盖章的《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送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三)及时上传相关页面
2025年6月30日前,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在“网上年检系统”补充上传《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页、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盖章页、2024年全年银行流水页(PDF格式或图片)。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上传。
(四)填报提交材料修改
年检材料网上提交桂林市民政局后,将不能退回修改。确有修改事项的,参检单位需填写《社会组织年检信息修改申请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申请修改一次。
四、年检方式、结论和要求
(一)年检方式和结论
桂林市民政局依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政策,对参检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等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认定标准参照民政部2024年度检查有关通知要求。
年检拟定结论将在广西桂林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向社会公告年检结论。
(二)提交纸质年检材料
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加盖公章后,参检单位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前往桂林市民政局(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住建大厦北楼3-5层桂林市民政局三楼社会组织管理科)或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二楼民政业务窗口(涉外婚姻登记处))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填写初审意见后并加盖公章)。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符合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模板要求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审计报告模板在广西社会组织网“表格下载”查阅)。
2023年、2024年评估为5A、4A等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整改报告。收到2023年度检查整改通知书的社会团体,要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报送整改报告。
5.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材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如实填写举办公益慈善活动情况,并按要求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三)年检有关工作要求
1.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2.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到桂林市民政局或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业务窗口提交纸质年检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桂林市民政局将不再接收材料,按未参加年检处理。
3.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参检单位,要按期完成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桂林市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参检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年检工作,并在年检期间密切关注广西桂林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有关年检最新通知,及时调整有关工作安排。
5.联系方式。桂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电话:0773-2812896,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住建大厦北楼3-5层桂林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