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政策公告公示

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期间桂林市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制通告

2020/06/10 9.0k 阅读 131 点赞

为保障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6月13日8时起至22时止,靖江王府周边2公里范围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在临时空中管制区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热气球、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在临时空中管制区内,“低慢小”航空器等使用单位及个人要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机关将强化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临时空中管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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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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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