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本市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城市发展,增进市民福祉,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和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文明委字〔2020〕3号)精神,桂林市拟参评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评选。同时,我市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经市文明委同意,全州县、兴安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申报参评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评选。现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825411,电子邮箱:wmbhdk@163.com,地址:桂林市西城中路69号市文明办845室,邮编:541100。
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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