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产业振兴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十条措施》等文件,拿出实招、硬招、新招、好招,做到“稳、早、实、紧、效”,早抓快干打好稳工业保运行、稳投资增后劲等十场攻坚战,深化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自然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率和竞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稳经济要求,现结合自治区投资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出台的系列政策,起草了《桂林市精准配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要素保障方案》”),坚决扛起“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责任,努力提高产业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全力推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二、主要内容
《桂林市精准配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对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主体责任、部门分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了要素保障若干措施。
三、主要措施
(一)《要素保障方案》如何提前服务?
一是建立投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在招商阶段,加强土地、环境、能耗等容量指标信息通联,由投资促进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拟签约项目,提前统一函发展改革、科技、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前做好项目预审工作,实现投资项目规划、策划、决策和实施的协调一致;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在项目策划的前期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建立项目预选址、投资匡算、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和用地指标等决策参数清晰明确的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发起和预审查,旨在建立项目建设的预备库,保障拟建项目符合投资、规划、用地、建设、生态保护等政策要求;三是用地报批前期服务阶段,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全面加强项目立项和选址选线等前期阶段各部门协同会商,引导重点项目合理选址落位。及时组织开展调查、风险性评估等征地前期工作,履行征地程序,落实相关费用,依法加快完成土地征收协议、安置协议签订,保障项目及时组卷报批。
(二)如何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分级分类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由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及自治区重点保障项目清单,由国家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积极申列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由自治区统筹保障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占用林地的由自治区统筹保障林地定额指标。2.市级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安排;二是要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完善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建立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奖惩机制,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三是要充分利用流量指标破解建设用地指标限制困境,进一步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产出更多流量指标,拓宽产业发展用地供给路径。四是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促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推动产业发展。
(三)持续提升建设用地审批效能如何?
一是用地预审范围缩小;二是简化用地预审审批流程;三是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批复中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四是规范调整用地审批;五是落实临时用地政策。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六是围绕土地转用征收、收储、供应的全过程用地保障,实行全链条工作并行开展。
(四)全面推进工业项目进园入区
一是建立工业用地收储制度,创新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允许企业联合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可按规定进行宗地分割及工业物业产权分割;二是合理保障园区用地规模。在深入分析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目标、用地需求、土地开发强度、存量及低效用地、投入产出效益等基础上,科学确定产业园区用地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留足合理的发展空间;三是简化控规动态调整实施机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市县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进行优化简化,为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利条件。
(五)生态修复方面的亮点
生态修复与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相结合,支持废弃矿山“开发式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思患大、严重影响生态和景观、具有一定资源储量且短期内可开采完毕,对符合城市发展、园区建设、矿产资源等规划要求,但安全隐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可出让“净采矿权”,限期两年内完成开采并进行“开发式治理”,修复后的土地依法用于城市和产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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