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效对冲疫情、“双限”等对经济平稳运行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特制定《桂林市加大重点行业扶持力度 冲刺四季度经济工作若干奖励措施》(以下简称《奖励措施》)。
二、编制过程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融办等单位研提各自领域奖励措施,并向县(市、区)征集诉求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初稿; 11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对接会,征询意见并进行修改;11月23日再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意见;11月25日、11月29日两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奖励措施,并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定稿。
三、主要内容
《奖励措施》共分为十大板块。其中,前九个板块分别为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营利性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建安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九大领域的具体奖补标准和范围;第十个板块为消费券发放程序、现金奖励事项程序以及强调依法统计、条款解释权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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