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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市政办〔2021〕34号)

2021/10/25 1.7w 阅读 437 点赞

    为提高新形势下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的能力,起草修订了《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在总结近年来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经验的基础上,对2011年印发的《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编制和修订,重点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市场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做了修订。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内容更加完整,工作原则更加明确,组织指挥体系更加优化,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应急响应机制更加健全,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一、预案修订背景和过程

根据《桂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在总结近年来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经验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对2011年印发的《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重点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市场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在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形成了《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送审稿),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

二、预案编制和修订的必要性

(一)为及时有效地应对和消除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供求异常波动,保障全市粮食市场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案涉及部门较多,由于机构改革,有些部门已合并,有些部门名称已更名,为了更好地应对粮食应急状态下发生的情况,从便于操作的现实考量,急需对预案进行重新编制和修订。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8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市、区)粮食应急指挥部。第三部分:粮食应急状态分级标准,包括粮食应急状态等级、市级(Ⅲ级)应急状态、县(市、区)(Ⅳ级)应急状态。第四部分:监测和预警,包括监测、预警和应急报告。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程序、县级(Ⅳ级)应急状态时的响应、市级(Ⅲ级)应急状态时的响应、自治区级(Ⅱ级)、国家级(Ⅰ级)应急状态时的响应。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粮食储备、粮食应急加工、粮食应急供应、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治安保障、经费保障、应急设施建设、通信保障、培训演练。第七部分:后期处理,包括应急能力恢复、费用清算、总结评估、奖励和责任。第八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读、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主要特点

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对新《预案》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及后期处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和详细的规定,确保一旦启动响应,能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处置。

一是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分管副市长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市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南宁铁路局桂林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二是明确了粮食应急状态等级。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的市、县(市、区)长分级负责制要求,本预案规定全市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市级(Ⅲ级)和县级(Ⅳ级)两级。视事态发展程度,市级(Ⅲ级)应急状态依次分为紧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县(市、区)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市级(Ⅲ级)应急状态标准下,研究制订县(市、区)级(Ⅳ级)应急状态具体标准、分级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是明确了及时响应制度。动员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急粮源组织、加工、储存和销售供应工作。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政府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四是完善了粮食应急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自治区“产销平衡区4.5个月销量”的要求,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动态调整地方储备粮规模,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落实市、县(市、区)级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结构,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调控物资。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设立1个粮食应急供应点,每超过5万人的乡镇和街道增设1个应急供应点。各县(市、区)确定的应急供应指定企业,同时作为市级储备粮应急供应指定企业。

五是强化了奖惩机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新《预案》明确了对在应急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预案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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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