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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落实农房管控工作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市政规〔2021〕12号)

2021/07/04 7.5k 阅读 161 点赞

 一、文件起草依据

2019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相继出台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管控等方面的系列政策文件。2019年9月11日,中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2020年4月10日,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65号);2020年11月3日,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2020年5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桂建发〔2020〕3号)。

二、主要内容

《推进落实农房管控工作暂行办法》提出6大举措、21条具体工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机制。提出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完善联动机制等3条具体措施,明确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成立农房管控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办公室,成立业务指导、督察考核、宣传报道、监督问责等4个专责小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一办四组”专班专抓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提升村庄规划。提出加强县级统筹、简化编制程序、强化刚性约束、完善自治管控等4条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农房管控中的村庄规划难题。

(三)健全完善审批执法监管。提出规范农房建设审批、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加强常态执法监管、探索农村存量违建处置办法等4条具体措施,着力形成常态长效的农房建设管控机制。

(四)健全跟踪问效机制。从督查督导、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方面提出3条具体措施,着力健全农房管控跟踪问效机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出实施专项奖励机制、完善村干激励机制、建立群众激励机制等3条具体措施,着力调动干部群众抓紧抓实农房管控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强监管执法保障。提出通过调优编制资源、建设专业队伍、提升执法能力、落实专项经费等4条具体措施,着力提升基层农房管控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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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