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从2020年4月29日起实施基准日为2019年10月1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的概念
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于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作为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下的土地价格,反映土地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的整体变化趋势,是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的重要基础数据,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过程和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 以及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0 号) “城区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周期不得超过三年,各市县可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完善,保持基准地价的时效性”的要求,基准地价定期更新是政府部门一项常规性工作。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是在上一轮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内业评估、初步成果提交、意见征询、成果编制、专家论证、成果验收和公开听证等程序,对项目成果进行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并最终上报市政府审批,确定公布实施。
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完善,一方面可更好地反映土地市场状况,对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更是政府进行城镇土地利用和管理、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依据。
三、本次基准地价成果的重要调整内容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更新价格基准日。
全市价格基准日统一由2015年10月1日更新为2019年10月1日。
(二)调整各用途级别范围
结合最新的行政区边界、路网、水系以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本次基准地价各用途级别根据最新的土地分类定级结果进行了范围调整。
(三)完善基准地价分类体系
1.一级分类调整
原2015年基准地价成果中包含商服、住宅、工业三大土地利用类型;本轮新基准地价成果中包含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四大土地利用类型。
2.二级分类调整
原2015年基准地价成果中包含商服、住宅、工业三大土地利用类型,本轮新基准地价成果中将各类基准地价成果细化到土地利用二级类。
四、基准地价价格水平
按规划建成区范围统计,桂林市各级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中,商服用地的地价水平为761~6685元/平方米、住宅用地为645~4486元/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为307~1221元/平方米、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类)为405~2250元/平方米、公共服务用地(二类)为360~1318元/平方米。
本次更新的基准地价水平符合桂林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既反映了公开出让土地市场价格变化的总体趋势的情况,又体现了基准地价的均质特点,同时还凸显了我市重点发展区域潜在的土地价值。
五、基准地价的应用
基准地价作为公示地价的一种,可以应用于地价管理、财政核算、招商引资、税收等方面。目前基准地价在地价管理上的应用体现在市场价格评估和政府价格管控上,土地估价人员可以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宗地进行地价评估;投资者也可通过基准地价了解土地市场价格信息,以便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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