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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首例!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在七星办理成功!

2021/12/23 1.7w 阅读 505 点赞

    七星公安党群服务中心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七星辖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生活环境,努力构建“一次办、网上办、预约办”的工作模式,现实了桂林首例“出生即入户”一站式办理。

    2021年12月14日上午,家住七星区的范先生喜添二宝,在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民警和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在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现场提交了“出生即入户”申请,省时省力地办完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社保卡申领等系列事项,成为桂林市首例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微改革的受益者。

为贯彻落实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桂林市公安局联合六部门下发了《桂林市推行五城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抓早谋划,主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流程和信息共享,推进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社保缴费等事项一体化服务,促进实现新生儿入户“一窗受理、一网流转、一次办成、一套送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可以自主选择邮寄送达、窗口自领方式。

目前卫计委只在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做试点,之后将陆续在全市推广。

办理流程:

一、服务对象

凡在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出生后3个月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齐全、符合入户五城区条件的新生 儿,其父母均可以申请享受此服务。

二、所需证件

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结婚证原件。

备注:新生儿父亲领证提供母亲授权委托书(需母亲签字按手印)

三、登记地址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即入户”办理窗口(即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充分尊重申请人个人意愿。如申请人选择联办,可携带所需证件,前往“出生即入户”办理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桂林市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预表(出生即入户)》。

2.“出生即入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确认办理登记表信息和现场核实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给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在《常住人口登记预表(出生即入户)》“助产机构证明”一栏签字。

3.申请人将《桂林市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预表(出生即入户)》、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落户方)、父母一方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副页)“一套材料”封存至加盖有联办专用章的邮件袋,申请人自行邮递入户户政大队。

4.入户户政大队审核同意后完成新生儿出生登记,打印居民户口簿。办理完成后,推送信息至医保、社保窗口,“一套材料”由派出所按登记表申请人选择方式、地址邮递给申请人。

五、注意事项

1.请在分娩后3个月内办理,需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到场签名;已经申领过《出生医学证明》的不再提供多证联办服务。

2.请在办理前协商好新生儿姓名、“民族”成分和落户地,经确认登记后一般情况不予更改;如父母双方民族不一致,需父母双方到场,在《常住人口登记预表(出生即入户)》上签字确认。

3.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桂林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285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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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