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福县永福明通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永福县医疗保障局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永福明通医院存在未按精神科量表及精神科相关治疗规范诊疗、超规定床位数上限收治患者、暂缓校验期间违规开展诊疗活动收治新病人等违规情况。永福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全部违规费用174.25万元,并暂停该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6个月,约谈院方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灵川县梧桐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灵川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灵川县梧桐墅医院存在串换项目、套高手术费用收费、虚记项目收费、套餐收费、违规收取一次性低值耗材等违规行为。灵川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灵川县基本医疗保险(含离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0年版)》等相关规定,责令该院退回违规费用177082.2元,虚记医疗费用327元按5倍计算,共计退回违规费用178717.2元;对涉事医保医生谢某(执业证号110450300004925)进行医保医生积分扣2分并给予警告。
三、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桂林市临桂区医疗保障局调查,五通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低指征入院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桂林市临桂区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46.8元;集体约谈院方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荔浦市大塘镇卫生院古屯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荔浦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塘镇卫生院古屯分院存在挂床住院、设备和药房管理混乱等问题。荔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离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暂停该院医保服务协议4个月,拒付相关违规费用9761.6元;并集体约谈院方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该院存在的医保违规行为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平乐县源头健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平乐县医疗保障局调查,平乐县源头健民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制性用药等问题。平乐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全部违规费用165626元,并约谈院方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阳朔县多家医疗机构“挂空床”套取医保基金案
经阳朔县医疗保障局调查,阳朔县人民医院、阳朔县妇幼保健院、阳朔县白沙镇中心卫生院、福利镇中心卫生院、高田镇卫生院、葡萄镇卫生院、金宝乡卫生院、杨堤乡卫生院、普益乡卫生院等存在“挂空床”住院行为。阳朔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对上述检查发现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追回全部违规费用296008.68元,并进行约谈和责令限期整改。
七、恭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康乐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恭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进一步调查,恭城瑶族自治县康乐堂药房存在药品采购、入库、销售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等问题。恭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8038.5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并约谈药店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荔浦市双江镇江埠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荔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调查,荔浦市双江镇江埠村卫生室存在部分药品使用数量与相应药品采购数量不一致;违反药品零差率规定,低采高售,高套价格收取药品费用;违反诊疗常规,超量开出单一药品等问题。荔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依法依规拒付违规费用20532.95元;并约谈卫生室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阳朔县多家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阳朔县医疗保障局调查,阳朔县金宝乡大水田村委卫生室存在患者使用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进行门诊统筹结算、分解收费,部分病例无门诊记录等;金宝乡大桥村卫生室存在部分病例无门诊记录;金宝乡马安村卫生室存在患者使用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进行门诊统筹结算违规行为,部分病例无门诊记录;兴坪镇思的村卫生室存在患者使用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进行门诊统筹结算违规行为。阳朔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追回全部违规费用1321.45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责令限期整改。
十、侯某艾使用他人医保卡冒名购药、空刷套取医保基金案
经资源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进一步调查,参保人侯某艾使用唐某红医保卡,通过虚构事实在多家药店购买药品、保健品以及空刷套取医保基金,导致医疗保障基金违规支出11116元,涉嫌诈骗罪。资源县医疗保障局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移送资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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