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以管好医保“救命钱”、服务好医保参保人为目的,在桂林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大力开展便民便企医保服务,受到了当地群众及医药机构的大力欢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一、上门开展门诊特殊慢性病便民贴心服务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不清楚、办理程序复杂、报销不方便的问题,我们坚持“经办零距离、医保心服务”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医保特慢病办理措施,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向群众延伸。灵川县医疗保障局多次组织医疗专家到全县12个乡镇集中开展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工作,共上门为610人新增办理慢病卡,对因故未能到现场的,后期还组织了乡镇卫生院上门入户收集资料,通过备案制和现场认定等方式为群众办理,共为5339名参保人办理门特殊慢性病就诊卡。

(图:灵川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医疗专家在大圩镇开展便民门慢卡办理现场)
二、上门开展医药机构定点便企热心指导服务
为加强和规范零售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诊、购药,灵川县医保局深入一线,围绕医药机构信息建设、服务能力、基础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极大地提高了灵川县医药机构的准入能力,共成功完成40家医药机构定点准入工作。

(图:灵川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徐翀(右一)在零售药店指导定点申报工作)
三、上门用心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
为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灵川县医疗保障局以 “稳(基金平均拨付,患者就医安稳)”、“准(基金量入为出,精准计算)”、“狠(实行兼顾服务人次、次均统筹费用指标的总额控费,重点打击欺诈骗保及违规医疗行为)”为基金基金监管目标,制定落实上级及灵川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和医保支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部分病种非医保住院结算指征、部分检治项目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部分中医外治技术治疗项目医保支付规定等,从制度上规范了灵川县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基金监管人员多次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座谈、指导和沟通,通过医保部门用心规范、医疗机构大力配合,灵川县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月均住院人次下降了40%,月平均住院费用下降了18%,月平均住院统筹费用下降18.8%;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月均住院人次基本持平,月平均住院费用下降了26.5%,月平均住院统筹费用下降了26.7%;与全市相比,县域一级医疗机构平均费用比全市一级医疗机构平均费用低13%;二级医疗机构平均费用比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平均费用低19%。实现了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图:灵川县医疗保障局阳海涛局长(左一)在定点零售药店指导医保药品规范化服务)
(灵川县医疗保障局 毛佳英 唐晓蜻 阳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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