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收付结算业务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关于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收付结算业务的公告》明确,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1家银行承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1家银行承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为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可持续运行,决定调整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有关内容。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原“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1家银行承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调整为“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3家银行承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二、原“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1家银行承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调整为“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3家银行承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三、原公告评审结果时间由2023年12月15日调整为2023年12月22日。
其他公告事项不变,未尽事宜,以桂林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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