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聚焦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肿瘤、麻醉、重症医学、内分泌、口腔等11个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虚假购药、虚假住院、空刷套刷、伪造篡改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重点对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包含本地接收异地就医人员结算费用)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需要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5年度。
二、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以追溯码疑点为主线,重点检查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空刷、盗刷医保凭证,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费用清单,倒买倒卖“回流药”,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以及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
三、针对医保经办机构检查。医保经办机构检查主要围绕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执行医保政策、业务经办服务、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政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服务事项、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等有关方面内容。重点检查内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异地就医备案及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手工报销、与医疗机构费用审核和结算支付情况,基金“收支两条线”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对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等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