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桂林历史文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前期普查挖掘、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桂林市第一批地名保护名录(以下简称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
一、保护名录范围
本次公布名录共涉及千年政区、山水地名、老街老巷、红色地名、名胜古迹、千年古村和传统村落、抗战地名7大类,共计93个地名,均为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承载桂林历史记忆的重要地名。
二、核心保护措施
(一)对名录内地名实施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更名、销名,确需调整的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履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加强名录内地名文化挖掘及宣传。做好史料留存、标识设置等工作,可在周边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时合理派生使用,推动地名文化融入公共文化服务。
(三)强化地名使用规范管理。各类地图、文书、媒体宣传等须规范使用保护名录内地名,杜绝随意篡改、误用。
附件:桂林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
桂林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