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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政局关于桂林市英特外语培训学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2025-12-12 09:00
来源:桂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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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英特外语培训学校: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且已构成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关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桂林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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