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桂林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

2025/12/22 1.9w 阅读 254 点赞

桂林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桂林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桂林市民政局

二、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全面调研与数据分析,结合桂林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老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保护等民政领域发展现状,系统评估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效与存在问题,梳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和现实依据。

(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衔接《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核心目标,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桂林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规划内容应突出桂林特色,立足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定位,推动民政服务与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相融合发展,立足民政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特点,重点聚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加强儿童和残疾人关爱保护、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推进殡葬改革和服务提升等关键领域,强化上位政策在本级规划中的落地衔接,强化资金、人才、用地等要素保障,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20265月底前提交规划送审稿,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清晰、措施可行,团队综合能力强,所准备相关材料达到市人民政府审议要求。

三、申请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申请单位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法人组织。

(三)申请单位须组建专业稳定的编制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资质,主持过民政领域相关规划、政策研究或重大课题项目,熟悉国家及地方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政策要求。

(四)申请单位在十四五期间承担过民政事业综合性规划、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龄事业、社会事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等相关领域规划或政策研究者优先;具有桂林本土民政领域相关研究经验或项目成果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服务费用

规划编制费用不超过12万元(含税)。报价应包含调研、数据采集、专家咨询、文稿撰写、评审组织、印刷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五、费用支付方式

(一)费用通过银行转账分两次支付:

1.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需完成支付手续,待市财政局批复用款额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 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需完成支付手续,待市财政局批复用款额度后,支付剩余50%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对公账户信息及合规票据。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 报价表(含经费预算明细);

2.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4. 研究方案(含研究思路、规划大纲、团队组成、调研计划、进度安排等);

5. 团队核心成员简历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主持或参与的民政领域规划、课题等项目合同、成果证明等);

6. 其他有助于评审的补充材料。

(二)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后于20251231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lsmzjbgs@guilin.gov.cn,邮件主题统一为:《桂林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单位名称

七、联系方式

单位:桂林市民政局

联系人:桂林市民政局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401402

电话:0773-2816268,0773-2817702

邮编:541199

桂林市民政局

202512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