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64号)的要求,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回头看”问题6)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回头看”问题6: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7年下降4.1%。
二、桂林市整改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对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大全区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力度。
整改情况:1.开展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9年以来,自治区未下达桂林市清洁化改造任务。当前桂林市无钢铁、氮肥、印染和制革等行业企业,重点督促造纸、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自觉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8年以来,桂林市已有桂林智仁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阳朔县鑫富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完成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有工业集中区12个,全部已通过自建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其中园区自建污水处理厂9座,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3座。园区内的企业按规定建成了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整改措施2.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对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分批进行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
整改情况:1.开展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有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16个,其中市区有5个(分别是临桂、北冲、上窑、雁山和七里店污水处理厂),县区11个(含永福县、平乐县、灵川县、 阳朔县、兴安县、灌阳县、全州县、龙胜县、资源县、恭城县、荔浦市)。2019年底完成了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Ⅰ级A标。2020年底完成了市区5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Ⅰ级A标。
2.推进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桂林市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项目75项(其中镇级污水处理厂72座,污水管网项目3项),总处理规模为8.89万吨。现镇级污水处理厂都已建成可运行,镇级污水处理厂2020年1月至11月平均进水COD浓度114.5mg/L,负荷率为62.8%。
3.积极推进世行贷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桂林市世行贷款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桂林市协调,并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桂林市世行贷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关账期调整到2021年底。世行贷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16个合同包,包括桂林市区上窑、七里店、北冲和雁山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泵站改造、污泥处置、管网检测、水质监测、管网维护设备采购等内容,其中8个合同包已完成,其他8个合同包正在抓紧实施。在2020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泵站改造、污泥处置、管网检测、水质监测、管网维护设备采购等内容,在2021年底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等内容。
整改措施3.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整改情况:1.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止2020年10月,桂林市目前共拥有卫生厕所996098座,普及率为92.60%;拥有无害化卫生厕所779585座,普及率为72.50%;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定的一类县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二类县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三类县区逐年提升的目标任务要求。(2)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至2020年,桂林市共获得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及农发行贷款项目等资金支持约1.3亿元,建设约114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涉及到80个行政村、131个自然村,预计受益人口约14万人。(3)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一是减量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渐成为全民共识,高毒农药使用逐渐淡出农田。二是生物防治等非化学农药防控技术发展势头良好,全市94个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实现了农药减量20%的目标。三是采用集成绿色防控模式的统防统治社会化组织初步开始建立,现代化高效农药器械得到推广应用。四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下一步的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工作打下良好基础。(4)实施肥料零增长行动。通过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种植绿肥、水肥一体化,有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2020年桂林市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2.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1)完成全市11县6城区禁养区划定,划定中心城区禁养区红线。完成全市水污染防治计划、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2016年以来,为做好市中心城区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市本级财政投入1.1858亿元,完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专业户以上的养殖场1164家,其中610家已依法拆除,共迁移生猪10.3万头,拆除畜禽栏舍24.53万平方米。(2)推广生态养殖。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共74家,其中国家级20家,自治区级54家,在全区名列前茅。全市新建、改建的高架网床超过300家,使用微生物益生菌养殖规模猪场400余家,规模肉牛(羊)养殖90%以上使用微生物发酵养殖技术。全市通过生态养殖认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共1141家,其中获得五星级生态养殖场64家、四星级241家、三星级836家,全市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认证比例达到96.14%。(3)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养殖场1165家,其中已有1120家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已达96.14%,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87.28%,均超过计划任务。2020年全市申请并获得国家扶持资金4900万元,其中荔浦市获得中央财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用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四、验收情况
各整改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措施要求进行了自行验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委督查绩效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台账审查,现场核查组认为各整改责任单位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工作,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并向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了书面意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理部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督察科
联系电话:0773-3826043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2号楼611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