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政策政策解读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市政规〔2025〕10号)

2025/06/26 1.8k 阅读 319 点赞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市决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文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制定依据

(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五)《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于20241111下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39。各部门根据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31个部门报送清理结果市司法局进行了梳理审核后,于202519日形成了《关于征求〈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征求各部门意见,共计收到29部门反馈意见其中21个部门无意见,对收到的8条部门意见,1条不予采纳,2条部分采纳,5条全部予以采纳最终形成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决定保留62件、决定废止42件、宣布失效92件、修改15

四、主要内容

决定保留62件、决定废止42件、宣布失效92件、修改15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文件规定的有效期为准,有效期届满后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修改工作必须在202512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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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