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重大项目是我市促投资稳增长的“压舱石”。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突出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我市有效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作用,在基于《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拟定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二、工作目标
2021—2023年,全市(包括自治区层面和市层面)重大项目投资确保完成年均增长15%以上目标,力争3年完成5年任务,累计完成投资3940亿元。其中,每年推进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150项以上,3年累计完成投资1000亿元。
三、主要行动
(一)健全完善项目库滚动管理制度。
1.力争2023年末在库储备项目数量达到700个左右,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亿元。
2.围绕桂林打造成为世界级旅游城市、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生态文化保护利用、社会民生、“五网”建设、“两新一重”等重点方向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增补列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库中。
3.深入实施“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将符合条件的“三企入桂”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
(二)促进前期工作快办速批
1.全面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政策措施;
2.试行“多评合一”、推广应用区域性评估试点成果;
3.推广投资项目承诺制、前期工作代办制,指派专人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要素
1.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自2021年起,自治区层面将每年安排前期工作专项经费4亿元以上(其中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2亿元,自治区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不少于2亿元)重点支持重大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每年也会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2.确保自然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利用专项保障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林等指标建设需求的政策,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指标的保障。
3.确保能耗“双控”指标跟着项目走。做好重大项目布局与能耗“双控”工作的充分衔接,优化配置能源资源,能耗指标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好、产业拉动大、能耗投入产出比高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
4.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跟着项目走。
(四)加快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1.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1)工业方面。持续深入实施工业振兴战略,按照“345”工业发展新格局,围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要求,着力推进一批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
(2)服务业方面。推动大健康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六个一流”工程,推进桂林文化旅游城、桂林市桂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大健康和文旅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3)农业方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建设重大项目促进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打造一批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田园综合体。
2.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在交通、水利、旧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进一大批重大项目建设。
3.加强漓江生态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景观修复工程、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建设。
(五)强化重大项目全程协调服务
1.建立全程协调服务机制。
2.创新协调服务方式。
3.持续开展多种方式联动协调。
(六)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比学赶超”活动
1.配合做好全区重大项目观摩学习活动。
2.定期开展集中开竣工活动。
3.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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