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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桂林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政规〔2017〕2号 )文件解读

2017/08/21 1.9w 阅读 385 点赞

  近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规〔2017〕2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5年5月召开的全区服务业发展大会,自治区主要领导对全区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印发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以及《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 年)》对各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2016年5月印发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6〕9号)明确要求 “制定完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据此,我市开展了文件起草工作。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文件起草期间经过了实地调研、两次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组评审和社会公示,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经研究采纳6条,没有采纳的意见则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之后于2017年3月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市旅发委等15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收到意见建议10条,经研究采纳全部意见。  

  三、文件框架内容

  文件共五章,约4000字。 

  第一章:总则。介绍制定目的、集聚区概念、认定管理原则、责任部门。第二章:认定条件。提出共性条件、各分类集聚区条件和标准。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申报、审核认定和授牌程序。第四章:管理、考核和扶持。提出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政策支持、人才支撑、支持组团品牌化发展等内容。第五章:附则。 

  四、涉及范围

  文件根据不同行业和业态,提出市级旅游综合服务集聚区、市级健康旅游集聚区、市级商贸与现代物流集聚区、市级金融商务集聚区、市级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集聚区、市级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市级科技服务集聚区、市级教育培训集聚区、市级综合性服务集聚区等9类服务业集聚区,适用于11县6成区服务业集聚区认定。 

  五、文件主要特色亮点

  一是突破边界创新。突破了传统的工业园区概念,将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的特定功能区,或者根据资源禀赋、交通区位和消费需求,企业成散点式密集布局,共享资源、共筑平台、聚而成市的特定区域认定为服务业集聚区,确立了“园区式、带状式、散点式、覆盖式”等集聚形态。 

  二是提出政策支持。对经认定的“桂林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承担集聚区管理运营等公共服务的单位或机构一次性20万元奖励。集聚区项目建设优先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管理、列入桂林市广西发展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市本级发展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根据需要引进的服务业高端人才,享受市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三、探索滚动管理。文件提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资格。对一些启动晚、进度慢的培育集聚区,则限期退出;对一些新出现的前期条件成熟,已经达到开工条件的集聚区或一些业态新、辐射力强的集聚区,则及时滚动进入。 

  六、各分类集聚区认定标准说明

  为科学确定各类集聚区认定标准,使文件提出的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标准既有先进性,能够引领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文件起草组织单位向县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集聚区分类认定条件、培育建设和政策支持意见建议,并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县区和重点企业调研,了解正在建设和开展前期工作的各集聚区实际状况。梳理提出了第一批38个重点培育建设的集聚区,在此基础上,归纳整理,提出各分类集聚区认定标准。 

  (一)市级旅游综合服务集聚区 

  结合全域旅游发展,旅游综合服务集聚区提出用“覆盖区域土地面积”而不是用“占地面积”表述,这样更加切合桂林市实际;文化旅游综合服务集聚区依托城镇建成区内或近郊建设,则改用“占地面积”表述;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是桂林市目前的短板,需要大力引导。 

  (二)健康养生养老集聚区 

  从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角度出发,鼓励建设健康小镇,提出用“覆盖区域土地面积”表述,同时专门标注“特色康复、社会化养老类集聚区”改用“占地面积”,以适应不同状态的健康养生养老集聚区。 

  (三)市级商贸与现代物流集聚区 

  根据实际,分新型/特色专业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物流综合服务功能区3种类型,分别规定相应的标准。其中大型商业综合体考虑兼有服务居民和游客功能,提出了相对较高的标准。 

  (四)市级金融商务集聚区 

  以临桂新区中央商务区和漓东中央商务区为对象,结合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标准,提出桂林市级标准。 

  (五)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集聚区 

  在基本规模方面适当降低,年营业收入目标体现了导向性。 

  (六)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 

  针对桂林实际,采用了市工信委的修改意见。 

  (七)科技服务集聚区 

  在基本规模方面适当降低,年营业收入目标体现了导向性。      

  (八)教育培训集聚区 

  大学城或职业教育园区设置标准参考了雁山大学城实际。楼宇型培训集中区体现了导向性。 

  (九)综合性服务集聚区 

  参考了广西高铁经济产业园(桂林)的相关状况,突出综合性,提出了较大规模的占地面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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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