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0/29 6.6k 阅读 452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有关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领会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二)主动认领问题,谋划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研究制定了《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三)抓严抓实整改,确保整改扎实有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先后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问题整改协调会9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3次,开展整改专题调研5次,合力打通整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各科室负责人及时推进具体问题整改,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盯紧催办、一抓到底,形成了党组统揽、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10项,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聚焦反馈问题,狠抓工作落实,逐条逐项推进巡察整改任务

市医保局党组认真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116项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7月,已完成整改115项,持续推进1项整改任务的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市医保局党组制定印发《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重点。二是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次;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的3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人次班子成员进行重点交流发言。

2.政治学习引领与研究谋划医保事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学习国家、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林市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桂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三年工作方案(2024-2026年)》,为做好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全年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行医保便民利企“微改革”落地见效效果不明显整改落实情况。

全力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通过“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文章4篇、视频1个;组成工作组利用医保综合服务设备终端,深入企业、社区、学校、村屯、医疗机构等场所,手把手教参保群众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截至2024年6月,桂林市本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70.34%,全市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人数为360.04万人,占全市医保就医购药总人数36.73%。

4.组织清退违规医保基金不够及时高效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桂林市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操作流程》,规范医保基金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截至目前,追回专项检查核定违规医保基金4177.43万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催缴力度,督促未完成清退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足额清退违规费用。

5.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力度不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以实操演练的形式对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化现场演示教学3期,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媒体通气会和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警示教育会,强化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四是加强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做好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截至2024年6月,市本级行政处罚立案9件已全部办结,违法违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6.推动落实基金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市医保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2024年桂林市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分别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就行刑衔接、“两高一部”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开展研讨交流。二是组织召开桂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相关部门移交定点医药机构涉嫌违规问题线索6起。

7.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不足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印发《桂林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二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完成979家医药机构医务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与322家定点医疗机构、652家定点药店签订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诚信服务承诺书》。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参与”的全社会监管大格局。四是公开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20名,举办医保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提升监督员监督能力。

8.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成效不明显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民参保动员宣传。“桂林医保”公众号发布文章18篇,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平台发布视频11个,同时分组分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广泛开展参保宣传活动;市医保局联合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印发《致全市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号召学生家长及时为在校学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23 年12月31日,2023年桂林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0.6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9.84万人,按桂林市常住人口495.63万人计算,综合参保率98.97%,超过桂林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97%的目标任务。

9.整体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成立全市病案编码审核专家组的通知》,成立由全市三级医院病案科主任为成员的病案编码审核专家组,加强对全市医保出院病人病案编码审核工作。二是开展医保信息系统DRG业务模块及医保结算清单填报规范培训5 次,规范医保结算清单填报,提升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质控水平。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DRG付费的监督和管理,开展DRG特病单议、QY组和0000组病例审核,加强高编高套、多编多套、低指征入院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四是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待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成并达到建设标准,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

10.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短板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8场,通过“桂林医保”公众号发布文章8篇,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发布视频8条,宣传医保政策和经办服务流程。二是市医保局官网公布投诉咨询电话为0773-12345,通过拨打12345电话咨询医保业务,均能及时有效解决医保方面的问题。三是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已开通“广西医保”及“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桂通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广西医保”APP等多个线上申请渠道,审批时限缩短至即办即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11.医疗保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弱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与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对接,掌握应办未办慢性病卡及应资助参保对象名单;推送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办理人员名单至卫生健康部门;推送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负担5千元和1万元以上人员名单至乡村振兴、民政部门,通过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做好常态化防贫监测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进会3次,组织赴各县(市、区)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人员参保情况开展业务指导。2024年1月自治区通报我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为100%。

12.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应缴尽缴、足额到账”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跟进了解资金到位情况,每月填报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到位进度统计表,督促相关部门安排资金按时到账。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资金到位情况,争取工作支持,加快资金到位进度。三是根据自治区有关通报精神,桂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缴费已全部足额到账,到账率100%。

13.推动医保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还存在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协调全市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接口改造工作,配合自治区医保局完成广西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二是印发《全市医疗保障信息业务标准编码应用工作方案》,成立医疗保障信息业务标准编码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标准编码非标整治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标准编码应用工作。我市在自治区组织的多次检查中非标率已小于1%。

14.医保政策宣传引导实效性不足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宣传工作计划》,明确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2024年1—6月,广西日报、广西云平台、桂林日报等媒体刊登、发布、报道医保工作信息16次;“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74篇、视频号发布视频35条、抖音平台发布视频22条,宣传医保政策、线上办及掌上办操作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开展“进校园”活动3场、“进社区”活动67场、“进村屯”活动42场、“进医院”活动1场,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二是完善更新43项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并上传至“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方便广大参保人、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医保经办服务详细信息。

15.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还存在较大差距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工作,对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医药集采网采工作培训10次,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网采政策宣讲活动10余次,提高对集采网采工作重要性认识,推进集采网采工作落地实施。二是完善合作监督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执行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对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召开集体约谈会10次,约谈医疗机构123家、约谈300余人,对网采情况通报8次。目前,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为97.60%,医用耗材网采率为81.30%,均达到自治区目标要求。

16.医疗保障经办四级服务体系建设进度缓慢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依托覆盖全市乡村的“乡村普惠金融服务站”,设立近千家“村级医疗保障服务点”,利用银行综合服务信息终端设备赋能28项医保经办服务权限,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二是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大厅设立“桂林医保·睦邻”便民服务站,实现公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7项,公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3项。根据自治区有关通报精神,桂林市100%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了医保服务事项延伸办理。

17.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桂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面梳理医保领域存在的风险点,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高对潜在风险的应对能力。

18.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整改落实情况。

对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领导简介等专栏进行更新,并自查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更新,规范门户网站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还不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够有力方面

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还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桂林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试行)》。

20.履行“一把手”财务支出审批职责有缺失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管理办法,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支出进行补充、更正,完善13单大额报账单据的签批手续,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21.抓二层机构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教育不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干部管理监督相关文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二层机构执行党组决策的监督。二是健全完善《桂林市医疗保障局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与二层机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4人次,与二层机构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人次。

22.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还不强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医保系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二是党组书记、局长以《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讲授纪律党课,为全体党员干部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市医保局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及定期检查制度,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市医保中心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

2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化对述责述廉工作的认识,提升述责述廉质效。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纪检工作要点》。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活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480人,分三批前往广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观看酒驾专题警示教育片《严明纪律 远离酒驾》,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25.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谨,重点岗位存在廉洁风险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市医保中心、市医药招采中心均为市医保局二层机构,两个机构实行合署办公。目前,市医保中心财务科有在职在编人员4名,按照财务岗位不相容原则,分别在基金财务系统中负责制单、拨付、审核等岗位工作。二是修订《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财务业务经办规程》,基金收支实行分级审批,凡涉及基金收支款项的,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26.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政策法规,提升干部职工监管水平。二是在对医保基金检查结果确认时,采取在第三方机构检查的基础上,邀请广西医师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其他城市医保业务骨干等参与结果复核评审工作,形成被检医院申诉,外聘专家、医保行政、医保经办、第三方机构联合评审的五方现场沟通协商机制,确保每一个违规问题“不带争议处罚”。

27.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桂林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督查督办事项清单;加强各科室各环节工作的对接,确保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落细。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对大额资金支出的审核把关,对未经会议议定或与会议议定事项不一致的大额支出一律拒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28.合同执行监管不力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合同法》《医疗保障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邀请法律顾问作《民法典》合同编专题授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前由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审意见;对已经订立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29.工作作风不实。公文发布不严谨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日常工作实例,对《条例》八章四十二条内容逐条进行解读。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完善公文审核机制。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文稿审核,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全局文稿审核,形成“文稿起草科(室)→局办公室→局领导”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提高公文处理质效。

30.跟踪督办不够,服务意识不强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提升医保基金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桂林市医疗保障局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围绕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31.督促履职尽责不到位,二层机构贯彻执行打折扣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二层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上级文件落实情况、党组决策执行情况,推动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管理相关规定,2024年对市本级有住院资质的14家医疗机构、无住院资质的92家医药机构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32.组局联动配合不够紧密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市医保局协调联动机制》,对联席会议、联动办案、联合督查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是督促市医保局及时移交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中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参保公职人员欺诈骗保问题线索。

33.精准监督存在短板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政治监督,对照监督清单对市医保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督促开展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和参保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处置上级转办、投诉举报、协查问题线索。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力提升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34.抓党建工作有欠缺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市医保局党支部委员会、市医保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党支部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35.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推动党内组织生活严肃规范。二是组织开展集体谈话,对个别材料中出现的不准确表述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开展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2处错误表述责令立行立改。三是各党支部以党小组会形式,组织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6.指导督促所属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员学习笔记检查督导2次,掌握党员学习情况,规范学习笔记记录。二是各党支部坚持每月开展以“医保为民办实事,暖心服务进万家”“五心服务为群众,智能医保进万家”为主题的系列党日活动。三是根据五城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身份,分别在五城区医保经办窗口设立巾帼服务岗5个,在象山区医保经办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1个。四是注重在医保经办窗口服务一线培养和发展党员,目前医保经办窗口17名工作人员中已有中共党员1名、发展对象2名。

37.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二是今年以来开展的9人次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注重加强分析研判和动议酝酿,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干部能力特点,做到择优而选、人岗相适。三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将1名新提拔科长调整回任职岗位履职。

3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文件,严格落实干部任职试用期各项规定。二是今年以来,选拔任用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均做到任职即到岗、到岗即试用,试用期间全程在任职岗位履职。三是所有干部任免职文件均以市医保局党组名义印发。

39.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等政策法规,规范干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二是按照社会团体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基本完成对桂林医疗保障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工作。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理的60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补充完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9份。

(四)巡察发现问题持续整改还不彻底方面

40.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的部分2020年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资金未追回。截至2023年12月涉及阳朔、平乐、荔浦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392.74万元已全部追回。

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成果运用,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认真剖析巡察反馈意见中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标本兼治、防微杜渐,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力推动医疗保障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便捷化的医保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长期坚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狠抓督办落实。认真梳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5625414;邮政信箱: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404室,邮政编码:541100;电子信箱:glsybjbgs@163.com。

                中共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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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