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川县陈康堂药店伪造定点医疗机构处方被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案
2021年11月,灵川县医保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灵川县陈康堂药店在提供医保购药服务时存在伪造定点医疗机构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依据《灵川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灵川县医保局对该药店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追回全部违规费用,同时终止该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
二、永福县3家定点零售药店超期未申请恢复营业被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案
2022年9月,永福县罗锦镇利民药店、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福永兴店、广西宝芝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永福分店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超期未提出申请恢复营业等问题。依据《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永福县医保中心终止上述3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三、永福百寿大药房存在进销存数据不相符被中止服务协议3个月案
2022年5月,永福县医保中心在日常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永福百寿大药房存在进销存数据不相符等问题。依据《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永福县医保中心约谈该药店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追缴全部违规医保基金2358元。
四、桂林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川青云店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相符被中止服务协议3个月案
2021年9月,灵川县医保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桂林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川青云店存在药品采购、入库、销售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同时存在销售处方药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不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灵川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灵川县医保局约谈了该药店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退回全部违规医疗费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五、灵川县百信药店药品进、销、存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串换项目等违规案
2022年9月,灵川县医保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灵川县百信药店存在药品采购、入库、销售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依据《灵川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灵川县医保局责令限期整改,并退回违规医疗费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六、龙胜各族自治县10家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数据不相符案
2022年7-11月,龙胜各族自治县医保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龙胜升龙堂大药房、龙胜心龙堂大药房、龙胜县乐江仁德药店、龙胜中益大药房、龙胜胜龙大药房、龙胜县三门仁德药店、龙胜县仁鹤药店、龙胜县仁德药店、龙胜县阳光药店、桂林同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胜店等10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进销存数据不相符及其他相关违规问题。依据《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龙胜县医保中心对上述10家定点零售药店做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以上及拒付相关医保违规基金等处理。
七、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荔浦荔柳二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2022年1月,荔浦市医保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一步调查发现,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荔浦荔柳二店将非医保目录内“合生元”牌婴幼儿三段奶粉串换成医保药品“复方阿胶浆”销售给参保人吴某,并进行医保结算378.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荔浦市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并依法处以2倍行政罚款;2.约谈药店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药店违法行为进行通报。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78元已追回,2倍行政罚款756元已全部缴纳。
八、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资源西延分店和资源鼎丰分店2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开展促销活动案
2022年6月16日,资源县医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进一步调查发现,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资源县西延分店和资源鼎丰分店存在违规开展促销活动,该局对上述两家药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药店立即进行整改;同月22日检查发现仍存在违规开展促销活动问题。依据《桂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资源县医保中心做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和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九、平乐县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安博康药房串换药品套刷医保卡购买保健品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兴安县医保中心收到群众举报线索进一步调查发现,平乐县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安博康药房存在为参保人串换药品、套刷医保卡购买保健品等违规行为35人次,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972.30元。依据《桂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兴安县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退回骗取医保基金16972.30元;2.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3.约谈该药房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4.在兴安县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
十、桂林放心大药房六合路店违规串换结算医保基金案
2022年8月,桂林市医保中心接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进一步调查发现,桂林放心大药房六合路店存在将经营场所以合作等方式对外出租或承包、为参保人将不可刷医保卡的产品套刷成药品及出入库销售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等违规行为;举报人同时也是协议合作人,负有相应的连带责任。依据《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桂林市医保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及连锁药店法人;2.追回桂林放心大药房六合路违规套取全部医保基金8938.90 元;3.中止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4.对9名违规刷卡人员进行违规刷卡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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