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卫健委:
“关于推动我市养老和医疗床位互通互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桂林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桂林市全市常住人口493.1万,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0.3万,老龄化率20.33%,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市聚力攻坚“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22年底,全市建有养老机构和设施1336个,养老床位32715张;在营业养老机构77家,共有养老机构床位数1337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913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截止2023年2月底,在院老人3622人,工作人员1386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位于全区前列。
(二)全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专项安排福彩公益金平均30多万元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现有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桂林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桂林夕阳红老年护理员培训中心三大培训基地。市福利院、夕阳红养老中心分别与桂林医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等十几家高校院校签订培养人才合作协议,对养老护理员、社工、医疗、康复等专业人才进行在职在校培训教育。每年举办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演练、养老院院长培训、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训、养老评估员职业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022年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200余人次,较好的提高了养老服务水平。
二、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目前,我市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的数量12个(市社会福利院、孝慈轩、魅力花园、铁路康养、夕阳红养老中心、七星老年公寓、宝石花养老中心、陶然居护理中心、临桂区金水苑怡乐养老院、幸福家园养生养老中心、阳朔颐养庄园、荔浦荔康养护院)。针对我市人口中度老龄化现状,为保证现有医养结合资源更好地服务于老年群体,我们通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契机,结合自治区质量提升行动,联全市卫健委全面督查现有医养结合机构,围绕质量提升六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制度;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持续规范药品管理;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不断提升现有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各医养结合机构各具特色。夕阳红养老中心“医、养、游”特色服务已成为我市一张康养旅游名片。永福县将民政局园区福寿颐养园交由县中医医院管理经营,打造成集医疗养老于一体的医养结合示范点,2022年争取了700万中央资金,对整体园区进行了提档升级。七星陶然居养老中心(护理中心)与第二人民医院实行结对签约,通过医联体实现双向转诊,为公立医院与民营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合作探索了有效的经验。同时,陶然居养老院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2020年以来共服务了76位老年人。象山区孝慈轩养老院引进“美好家园”养老品牌,以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以机构养老为基础,辐射周边社区和居家养老群体。引进了魅力花园高端养老服务品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能力。支持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规范与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急救急诊的“绿色通道”,实现资源共享、人员互通、床位转换、设施共用,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建立“首诊在机构、大病到医院、康复回机构”的分级诊疗康复“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全流程的医养结合服务。
(二)提升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重点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推动基层医疗与养老机构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鼓励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通过托管、协议服务等方式,实现“两院一体”,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三)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具有医保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养老业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医疗机构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护理指导。推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特殊困难老年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相应的老年人辅具,把养老院护理型床位‘搬’到老年人家里,为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进行更为人性化的管护。
感谢对我们工作关心,并请贵委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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