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6/08/21 4.6k 阅读 30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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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选树一批技能领军人才,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决定开展2026年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一)关于技能大师。技能大师是指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

(二)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确定。

(三)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功能。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申报对象

我市各类大中企业培训中心、高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重点向企业倾斜(每个单位每年限报一个大师工作室),每个单位同一类型技能大师工作室不重复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称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本人获得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超过十年,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高校、技工学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同时年度技能人才培训量达500人以上。

(四)紧扣桂林市十五五发展规划布局,重点支持围绕桂林市八大现代产业集群,即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生态食品、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现代轻纺,以及现代服务业(文旅康养、数字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遴选名额

2026年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拟遴选名额不超过5个。

五、资金使用

分别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所需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企业应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资金。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拟写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目标、资金使用计划等。同时填写《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和《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经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后,报送桂林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

(三)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评选遴选工作,在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技能大师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陈述答辩、集体评议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遴选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印发项目建设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和《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6份。

2.依托企业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25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等有关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时间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送达和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20269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请报送到桂林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

址: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

编:541001

联 系 人:杨拓

联系电话:0773-2805722

电子邮箱:304811650@qq.com

2.政策咨询。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直接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联 系 人:刘玲

联系电话:0773-2822542

附件:1.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桂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821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